蓋澤爾認為年齡幼小的嬰兒談不上“智力”,只能提“發育”,這是針對嬰幼兒的身體、心理發育而言的,用這種方法對嬰兒進行的評價叫發育評價,所以用發育代替智力,其結果用發育商來表示。他反對只給嬰兒壹個總的發育商數,要求先計算各個領域的發育商,再計算總的發育商。發育商與智力商的含義是壹樣的,都表明心理年齡(量表上的年齡)與實際年齡的比例關系。具體計算公式為:
發 育 年 齡
發育商( D Q )= --------------- ×100
實 際 年 齡
評價的標準為:70分為分界線;70分以上的是:70-90為壹般;90-110為正常;110-130為良好;130-150為優秀;150分以上的為超常。70分以下的都屬於低常,具體分為:70-55為輕度低常;55-35為中度低常;35-20為重度低常;20以下的為極度低常。切忌:不要把“低常”說成“弱智”,也不要把“超常”說成“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