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壹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工傷保險的範圍包括哪些
工傷保險的範圍包括:1、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因公出差夥食補助標準的百分之70發放。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2、停薪留職期間的工資:按原工資待遇發放,壹般不得超過12個月。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