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找壹個妳所在省的分站點進入。
3.正確填寫信息,點擊提交。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
企業應當於每年6月30日至1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註冊的企業,從次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第三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6月30日至1至1期間,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者直接向負責其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
同壹年度註冊的個體工商戶,從下壹年度開始提交。
擴展數據: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參考資料:
營業執照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