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如何商標註冊
1、個人商標註冊方法如下:
(1)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
(2)提出註冊申請;
(3)商標局審查;
(4)初步審定後符合要求的予以公告;
(5)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發給申請人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八條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第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可能存在本法規定不得註冊情形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
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屬於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註冊外,不得申請註冊其他商標。
二、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有什麽
申請註冊商標的條件如下:
1、要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2、要對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責;
3、申請的商標要能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
4、商標要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