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標註冊個人申請需要什麽條件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註銷未滿壹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但如果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與因連續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則不受這壹條件的限制。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類似。二、商標註冊個人申請的材料1、商標註冊申請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2、清晰的商標標識。3、個人工商戶營業執照復印件,負責人身份證。4、直接到商標局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註冊代理委托書;三、商標註冊個人申請的流程1、先對商標進行查詢,如果在先沒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請文件,遞交申請了;2、申請遞交後3個月左右,商標局會給妳下發壹個申請受理通知書(這個期間叫形式審查階段)。3、形式審查完畢後,就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這個階段大概需9個月左右。4、如果實質審查合格,就進入公告程序(這個期間是3個月,也叫異議期間);5、公告期滿,無人提異議的。就可以拿註冊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