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利評估股份稅問題
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第壹條規定,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屬於同時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收入”項目核算和支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征收管理個人所得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20號)第壹條規定,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個人所得稅由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並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繳納。
因此,上述股東如欲以自有專利技術入股,應就投資後專利技術權屬變更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壹次性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以合理確定分期繳納方案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自上述應稅行為發生之日起不超過五個日歷年(含)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專利技術包括哪些科目?
專利技術屬於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