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算侵權。對於簡繁體商標爭議,類似情況不少,如果企業只註冊了簡體或繁體商標,便可能涉及簡繁體商標之爭。“商標的讀音壹樣,字形不壹樣,在《商標法》中屬於近似商標使用現象。”
《商標法》第57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行為,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那麽如何判斷商標近似?中文商標讀音、字形相同,商標中圖形、字母相同或相似,易對壹般消費者造成混淆的,便可認定為商標近似。簡繁體商標的讀音和字義相同,應屬於近似商標。
法律並不排斥依法成立的企業合法使用自己的企業名稱,但企業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企業名稱應當規範,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需要適當簡化其企業名稱,涉及、使用相關標識,需要註意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