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利歸納起來可分為以下幾類: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賬簿的查閱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定、監事會會議決定的查閱權和復制權,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沒有復制權;
(8)優先認購新股權;
(9)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和股東代表訴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其中,第(1)、(2)、(3)、(8)、(9)項為股東權中的財產權,第(4)、(5)、(6)、(7)、(10)、(11)、(12)項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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