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普通商標和集體商標有什麽關系,有什麽區別?

普通商標和集體商標有什麽關系,有什麽區別?

首先要明白什麽是* * *擁有商標和集體商標。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直接辦理集體商標註冊申請時,除按照規定提交印制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並加蓋申請人公章、商標圖樣、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申請人蓋章確認)、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集體成員名單等。

* * *有商標指向* * *且有商標權,是幾個主體對同壹商標* * *共有的商標權。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時,可以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標權。這是很多人在申請同壹個商標時做出的妥協。除非簽訂其他協議,否則在轉讓、許可或質押* * *商標權時,必須獲得其他* * *所有人的壹致同意。

從上面可以看出* * *有商標和集體商標,申請人不同。* * *的商標不屬於集體商標,集體商標與* * *的商標有更多的區別,如

(1)只有具有法人資格的集體組織才能以其集體獨立的名義擁有商標權;

(2)集體商標的註冊、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統壹的規則和公眾的監督;

(三)集體商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得轉讓;

(四)集體商標遭受商標侵權時,其損失的賠償應當包括該集體組織全體成員所遭受的損失;

(5)成員退出集體時,不能再使用該集體商標。同樣,新成員在加入時也有使用商標的權利。

* * *部分商標不是集體商標,無法按照集體商標註冊的方法申請商標。

以上僅供參考,望采納~

  • 上一篇:個體營業執照名稱可不可以使用自己的商標
  • 下一篇:光纖激光器註冊商標屬於哪壹類?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