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商標持有人對商標轉讓聲明進行公證,商標持有人在商標轉讓文書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辦理商標轉讓手續的全部材料。大概壹周左右公證完成後,我司會將公證書和商標註冊證復印件傳真或掃描給買家確認,買家確認無誤後付清商標余款。
第三步:我司收到余款後,將商標註冊證、公證書、商標轉讓文書原件交買方簽字或蓋章,我司將商標轉讓手續提交商標局辦理轉讓備案。
第四步:商標局大概壹個月左右會發出《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大概6-12個月會發出《商標轉讓核準書》。至此,買方與我公司簽訂的商標轉讓合同完成。
轉讓商標、購買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