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生活中對於肖像商標我們應該不少見,雖然很多時候都不會註意,但是所謂的肖像商標,就是以圖形、圖像形式存有的以肖像申請的商標。例如老幹媽、王守義及其肯德基等標誌,其實都是肖像商標的範疇。
伴隨著商標申請量逐漸增長,成功率卻不斷地降低,歸根結底,商標名稱日趨飽和狀態是很關鍵的壹個因素。為了能打破這樣的局面,更多的人把眼光轉到了肖像商標上,申請肖像商標也的確是個很好的選擇。
商標法中規定,任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區別商品,包含文字、圖形、字母、立體符號、色彩組合、聲音等,所述任何的壹項均可註冊為商標。肖像通常是以圖像和圖形的形式存有,並受圖形商標保護。
雖說肖像商標好處多多,但並不是所有的肖像畫都可以用來註冊商標的,那麽,我們在申請肖像商標時要滿足哪些要求呢?
首先,申請者將他人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理應給予說明,並附送肖像權人的授權聲明書,授權聲明書應包含作為商標圖樣申請的肖像人肖像。自然人將自身的肖像作為商標圖樣進行註冊申請的,理應給予說明,壹定要附送授權聲明書。
其次,若商標圖樣中的人物圖形並不是真實性的人物肖像,僅僅創作畫或電腦制作的虛構的人物形象,理應在商標說明欄中給予說明。並不是所有的肖像都能夠註冊商標,例如偉人的肖像,有可能有悖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肖像也無法進行商標註冊。
最後,肖像權喪失者,需附肖像處理證明書。該證明文件應包含作為商標的申請者的肖像。註:歡迎您訪問商標轉讓網,公司成立於2012年,是壹家商標轉讓、商標註冊、商標交易買賣的商標綜合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