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反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
我國《商標法》第十條規定:?同中華人民***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微博紅人吳法天因為跟四川某女記者?約架?而出名,原名吳丹紅,目前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據記者了解,我國《廣告法》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於人民的身心健康,促進商品和服務質量的提高,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的尊嚴和利益。?並規定廣告不得有?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2.違反《反不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
而《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規定對含有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標申請,申請人及申請商標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的,可予以初步審定:壹、申請人主體資格應當是經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設立的。申請人名稱應經名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二、申請商標與申請人企業名稱或者該名稱簡稱壹致,簡稱是經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準。三、申請商標與申請人主體之間具有緊密對應關系。四、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應與核定的經營範圍相壹致。
對於《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的規定,著名律師雷用劍表示說這個規定的出臺主要針對的是商標中已經含有?國字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