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徽不可以隨便用,亂用國旗和國徽是違法的,禁止亂用國旗,國徽,進行焚燒損毀塗畫,或者是侮辱國旗,國徽等,嚴重的話會追究刑事責任,將會犯有侮辱國旗,國徽罪。國徽是代表國家的徽章,為國家象征之壹,也是民族的象征。不得隨意制作、使用,更不得私自販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徽法》
第十條 下列證件、證照可以使用國徽圖案:(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證件、執法證件等;(二)國家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許可證書、批準證書、資格證書、權利證書等;(三)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和國護照等法定出入境證件。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的徽章可以將國徽圖案作為核心圖案。公民在莊重的場合可以佩戴國徽徽章,表達愛國情感。
第十三條 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壹)商標、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商業廣告;(二)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三)私人慶吊活動;(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