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於辨認和識讀。3、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應通俗易懂、準確、有科學依據;不得標示封建迷信、黃色、貶低其他食品或違背科學營養常識的內容。4、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虛假、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5、預包裝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購買的食品或食品的某壹性質與另壹產品混淆。6、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不得與包裝物(容器)分離。7、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內容應使用規範的漢字,但不包括註冊商標。可以同時使用拼音或少數民族文字,但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可以同時使用外文,但應與漢字有對應關系(進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國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網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國外註冊商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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