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國酒品牌商標

國酒品牌商標

據了解,國酒茅臺的著名品牌有“五星”和“飛天”兩個商標,是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形成的。建國初期,地方國營茅臺酒廠成立後,原註冊商標為“貴州茅臺”,商標上端中間為工農攜手圖案,左右為波浪線,下方有“貴州茅臺酒”五個紅字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十個白字。1956年3月恢復“太”字。1953年,茅臺酒開始銷往國外,商標圖案改為由金色麥穗和紅色五星組成。麥穗在外,五星在中。註冊商標為“車輪”牌,是今天“五星”商標的前身,寓意茅臺酒是新中國工農聯盟的結晶。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商標圖案被壹些外國反華勢力視為“政治商標”,因此受到了壹些不應有的歧視。為方便出口,經原輕工業部批準,茅臺酒出口商標於1958變更為“天妃”牌。圖案借鑒了在西方社會影響很大的敦煌“天妃”的形象,為兩個飛天仙女捧金杯,寓意茅臺酒是外交友誼的使者,壹直沿用至今。
  • 上一篇:光纖註冊商標屬於哪壹類?
  • 下一篇:好孩子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