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申請的壹個商標是:天啊,買吧,買吧。我們先了解壹下,這裏面有壹個詞。上帝其實是壹個宗教術語。如果有宗教術語,《商標法》有明確規定,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誌。當然,他買了。其實作為壹個業務員,他基本屬於壹個常用詞匯。對於現在的主播帶貨,可能都說趕緊下單,買買買。所以如果他的註冊商標通過了,就相當於禁止別人使用這兩個字,這顯然是不對的。
被拒絕後,其實他還是會爭取的。有人說,如果兩者有穩定的對應關系,可能有被推翻的機會。只要證明這個聲音能讓人想起李,就有可能被推翻。
當然,中國有十幾億人口。如果沒有鮮明的對比和確鑿的證據,那估計就沒什麽好爭的了。況且它的粉絲數也沒有達到壹億以上。作為初中生的小學生就不能說買嗎?另壹方面,買是壹個字。歸根結底,誰都可以談。並不代表妳的音色不同就能成為妳的獨特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