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家裏的規矩壹定要遵守,否則妳只能是個客人,不能壹直住在這裏。堅定地告訴他這個道理,直到他明白為止。
完全由他自己做決定,比如穿衣服,他可以自己選擇和穿。四歲的孩子能學會自己穿衣服,不要什麽都幫他。
我要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父母的態度是“不,我叫妳做什麽妳就做什麽。”於是,矛盾和沖突就產生了。從這個地方到幼兒園有三英裏。發了就哭鬧,他媽只好跟著。壹個沒有書包大的孩子,壹個人走在路上,被大人牽著走,很正常。
穿某件衣服是有原因的,比如尺碼不合適,穿著不舒服。註意領口標簽有沒有系在脖子上,不喜歡衣服的顏色。進入“倔強敏感期”。其具體表現就是“反對”父母。妳讓我走,我就跑;妳讓我吃的時候我不愛穿的衣服也是這樣。檢查壹下衣服有沒有寶寶不喜歡的不舒服的地方。比如壹些小商標摩擦皮膚,讓寶寶不喜歡穿那個衣服。喝湯;妳們
其他的固執,第壹,說明他堅強不屈,能堅持自己的想法和做法,不輕易被別人動搖,堅韌不拔;同時也容易按照自己的脾氣做事,不聽別人的指導。
父母可以適當阻止孩子做好事,支持孩子做壞事。因為孩子固執,喜歡和父母對著幹,所以用挑釁來治固執還是有用的。如果滿意了,也要學會轉移孩子的註意力,用另壹種形式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