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申請人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有兩種途徑:壹是自行辦理;二是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辦理的,直接到商標局註冊大廳辦理,2017年起也可以自行提交網上申請(可查看《商標網上申請暫行規定》/tzgg/201703/t20170309_233082.html)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除外。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的申請人參照涉外申請人辦理。
可查看:/sbsq/sqzn/201603/t20160321_228965.html
註冊商標的好處如下:(1)具有區別商品或服務出處的作用,引導消費者認牌購物或消費;
(2)促進生產者或經營者不斷提高或穩定產品(或服務)的質量;
(3)有利於市場競爭和廣告宣傳,是企業信譽和質量的象征;
(4)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財產,信譽的載體,可為企業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5)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享有專用權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
(6)註冊商標是壹種可以轉讓、繼承並可壹直延續的重要無形資產;
(7)避免自己使用的商標被他人搶先註冊而為他人做嫁衣;避免無意侵權而支付巨額賠償;
(8)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創造強勢品牌奠定基礎等。
參考:/ask/baike/3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