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加多寶代理律師稱,紅色涼茶罐的包裝由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設計,並申請了1997號專利。加多寶擁有紅罐的裝潢權。
鑒於此,做了壹些細致的調查。事實上,早在王老吉被授權給鴻道集團生產銷售之前,王老吉就已經是知名品牌,並且在商標許可合同中明確約定授權鴻道生產銷售紅罐瓶裝王老吉涼茶。此外,由於陳鴻道棄保潛逃,無法舉證,所以他設計專利的說法沒有說服力。
另外,弘道集團作為商標出租人,繞過商標所有人光耀,直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是違法的。而且專利有效期為十年,加多寶提供的紅罐專利設計證書上的專利已經過期,沒有法律效力。
可見紅罐之爭,廣藥勝法理,加多寶大勢已去。
然而,這起被稱為“中國包裝裝潢第壹案”的紅罐糾紛,其意義遠遠大於輸贏,在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方面具有極其鮮明的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