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唯冠國際(臺灣唯冠)在深圳設有子公司,深圳唯冠又在中國大陸註冊了“ipad“中國大陸商標權。曾經英國IP公司向唯冠國際花費了3.5萬英鎊購買了“ipad”全球商標的使用權,之後又賣給了蘋果公司。深圳唯冠因為擁有中國大陸地區的商標權,而且“深圳唯冠”不認為“唯冠國際”出售的商標使用權包括屬於自己申請的“ipad中國大陸商標使用權”,也就是“深圳唯冠”所申請的商標權。而蘋果公司以及英國IP公司認為他所購買的是“ipad全球商標使用權”包括中國大陸。在這裏說明壹下,其實已經有兩個商標號了。蘋果只獲得了“唯冠國際”持有的,而“深圳唯冠”的依然在他手上。
所以,爭執的點就是:“深圳唯冠”具備中國大陸商標權,而且認為“唯冠國際”不代表“深圳唯冠”,因為是存在兩個商標的,而蘋果只獲得了“唯冠國際”持有的商標。蘋果公司就認為他目前所持有的是“ipad全球使用權”,包括中國大陸。 而“深圳唯冠”已經申請破產了,所以想借助本次官司鹹魚翻身,要求賠償100億元人民幣。所以,蘋果不肯屈服。(另外,蘋果的另壹個爭執點是認為“唯冠國際”因為與“深圳唯冠”為同壹老板。所以,商標轉移的過程,是包括旗下公司的。所以,認為深圳唯冠有欺詐的行為。)
而且,商標使用權的官司上,深圳唯冠獲勝。所以,蘋果ipad平板電腦被要求下架禁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