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二、在商標異議程序中,向商標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三、在商標爭議程序中,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四、在商標侵權行政處理過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五、在商標侵權民事訴訟中申請人民法院認定馳名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三條申請註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是對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或者翻譯,容易引起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對涉案註冊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