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向發證機構提出口頭或書面初步申請。
2.申請人填寫CE標誌申請表,並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發送至實驗室。
3.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和檢驗項目並報價。
4.申請人確認報價,並將樣品和相關技術文件發送給組織。
5.申請人提供的技術文件。
6.機構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認證費用。
7.該組織進行產品測試和審查技術文件。
8.技術文件的審查包括:a .文件是否完善。b .文件是否用歐洲官方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沒有使用規定的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進行改進。
10.如果檢測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並允許申請人改進產品。如此,直到檢測合格。申請人應當對原申請中的技術數據進行修改,以反映修改後的實際情況。
11.對於本頁第9條和10條涉及的整改費用,實驗室將向申請人發出補充收費通知。
12.申請人要求根據補充費用通知支付整改費用。
13.實驗室向申請人提供檢測報告或技術文件(TCF)、CE合格證書(COC)和CE標誌。
14.郵件CE證書+報告給客戶,項目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