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集體商標註冊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詳細說明該集體組織成員的名稱和地址。以地理標誌作為集體商標申請註冊的應當附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並詳細說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機構具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檢測設備等情況。
二、分析詳情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集體商標不屬於單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屬於由多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社團組織,表明商品或服務來源自某壹集體組織,這壹集體可以是某壹特定的行會、商會等工商業團體或其他集體組織。
三、申請集體商標應具備的條件有什麽?
1、必須是經依法登記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該企業或事業單位應為某壹組織,可以是工業的或商業的團體,也可以是協會、行業或其他集體組織,不是某個單壹企業或個體經營者;
2、必須有當地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申請人依法登記並具有法人資格的法律文書,可以是企業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的依法登記註冊的批準文件;
3、必須制定所申請集體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