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性傷殘津貼
1,壹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21個月。
享受月傷殘津貼(按月發放)
1,壹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六級傷殘待遇標準
壹次性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16個月。
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註:工傷職工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七至十級傷殘待遇標準
壹次性傷殘津貼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