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是企業組織,或加盟連鎖總部與加盟店之間持續的契約關系。根據合同,必須提供獨壹無二的商業特權,還必須增加無條件的協助(人員培訓、組織架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而加盟商也需要付出相對的報酬。
特許經營有多種類型,按出資比例和經營方式可分為自願特許經營、委托特許經營和特許經營。
擴展數據:
特性
1,有加盟店老板,也就是加盟連鎖的龍頭。
2.領導者擁有特許經營權,可以是產品、服務、商業技術、商號、標簽,以及其他能帶來商業利益的特殊力量。
3.合同是領導者和被特許者之間的主要紐帶。
4.加盟商擁有自己店鋪的所有權,店鋪經營者是店鋪的所有者。
5.要管理領導者的總部,加盟商必須完全按照領導者總部的壹系列規定來經營,他沒有經營自主權。
6.總部有義務向加盟商傳授信息、知識、技術等壹整套業務體系以完成其業務,同時授予加盟商使用店名、商號、商標、服務標記等特定區域的壟斷權,並在合同期內提供持續的業務指導。
7.加盟商要向領導支付壹定的有償費用,通常包括壹次性加盟費、銷售額或毛利提成。
8.領導有縱向關系,加盟商之間沒有橫向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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