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簡稱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依法綜合監管和安全監察。在中央壹級,它被稱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而在省級、地級和縣級,則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相應的辦事機構)。不過,根據2018年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已經整合到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壹個政府管理機關,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等多個部門的職責。這個機構通常是由幾個單位整合而成的,例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
3、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負責監管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以及藥品監管的政府工作部門。在2018年的機構改革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工商局、質監局等合並,組成了市場監督管理局。總的來說,監督管理局是負責特定領域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其具體職責和名稱可能因地區和領域的不同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