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本法規定了城鄉規劃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根據這部法律,建築物的命名需要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要求,並確保與城市規劃相協調。
2.地方性法規:各省、市、自治區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地方性法規,如市政府發布的規章或文件。這些規定可能包含建築物命名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3.建築管理規範:國家和地方政府還將制定建築管理規範,其中可能包括關於建築命名的規定。這些準則旨在確保建築物的安全、功能和管理。
4.商標和商號的法律法規:在某些情況下,建築物的名稱可能涉及商標或商號的使用。與商標和商號有關的法律法規可能規定使用建築物命名和標誌。綜上所述,建築物名稱用單位名稱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