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外商準備各種單據(產地證、衛生證等);
3、預付貨款,外商發貨;或外商先發貨,後付款;
4、到港提貨,報檢,報關,繳納相關稅費,貨物放行;
5、進行法檢,標簽審核,送樣或抽樣檢驗;(檢驗與抽取樣本要求略低)
6、商檢出具衛生證書
進口水果標簽申請需要的資料:
1、出口企業衛生許可證
2、產品生產商或經銷商營業執照
3、該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的官方允許銷售的證明或原產地證明
4、商標授權使用書或授權加工書
5、標簽所標註內容的說明材料
6、食品標簽的樣張5套,難以提供樣張的,可提供有效照片,或者掃描打印樣張
7、飲料或紅酒,如產品的配料為“純天然”等,或產品為高低,或涉及年份、酒齡、榮譽證明等特征性指標的提供原產地有限說明材料
水果進口國外需要提供的資料除了原產地證,衛生證,采摘日期證明外,還需要提供植檢證,國內需要提供的是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
綜上所述,按規定,水果在國外出口時,應做檢驗檢疫,必要時做熏蒸,部分水果在此兩項之前還應做冷處理,以此最大限度的避免有害病菌和生物進入到我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海關法》第五十六條
下列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減征或者免征關稅:
(壹)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三)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貨物;
(四)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
(五)法律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其他貨物、物品;
(六)中華人民***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