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咨詢文件應包括供應商資格、采購邀請、采購方式、采購預算、采購需求、政府采購政策要求、評審程序、評審方法、評審標準、價格構成或報價要求、響應文件的編制要求、保證金支付的金額和形式、不可退還的保證金、咨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實質性變化、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合同草案條款等。
擴展數據:
《政府采購競爭性協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協商小組應當根據綜合得分,按照評審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三家以上的候選供應商進行交易,並編制評審報告。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壹條第三款的,可以推薦兩個候選供應商。評價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終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如果評標得分相同,最終報價相同,則按照技術指標順序推薦。
第二十六條評審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壹)邀請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的具體方式和相關信息;
(二)開啟響應文件的日期和地點;
(三)獲得咨詢文件的供應商名單和咨詢小組成員名單;
(4)評審記錄及說明,包括供應商資格評審、供應商響應文件評審、咨詢、報價等。;
(五)擬交易的候選供應商排名情況及原因。
財政部-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