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部2005年6月5438+2月發布的《食品衛生許可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對食品生產經營承擔食品衛生責任。”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擴展數據:
在《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加強大排檔管理的若幹意見》和《東山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大排檔治理排查的通知》兩個文件中,對規範戶外大排檔提出了六項要求:
包括“食品加工經營者必須持有《個人健康檢查合格證》;經營戶應當配備具有基本防蠅防塵設施的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和就餐區,並配備垃圾桶,垃圾桶應當有蓋、密封、防漏且易於清洗;餐飲食品操作過程中,加工人員必須戴帽子,使用專用手套,穿衛生工作服。
並強調經營場所應距離汙水池、垃圾堆、旱廁等汙染源25米以上,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等擴散性汙染源的影響範圍之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大排檔
百度百科-營業執照
百度百科-衛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