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畫數:7;偏旁:木;
釋義:落葉小喬木,果實稱為“李”,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用:桃在李朝是僵的(最初用“桃”、“梅”表示兄弟之間相親相愛,互相幫助,後來表示互相代替或替別人受苦)。回贈壹個桃子。李的頭冠戴得不正。不要說桃李滿天下,妳會找到自己的路。
姓氏。
古代的“理”字是古代法官的同義詞。
擴展數據:
“裏”的詞源探析
主要有兩種觀點。
第壹,下圖中的文字見於甲骨文,應該是甲骨文的“李”字,其結構為“樹”和“子”,意為樹的果實。甲骨文中的“李”,的《小傳》和的《李》?
其次,認為最早的“裏”,在推戰國篆古文字時,是木下的“子”字結構。但戰國時“陳贊”的“李”是左“子”右“目”,不是今天的數字;文獻學家尚承祚說,這是桑梓寫的古漢字“子”,但直到秦篆才出現,所以無從考證。
後來秦代的小篆演變成了文字。而的李只是把篆書上半部的叉形“木”字寫成了現在的“木”字,又把篆書下半部的“子”字去掉了圓圈,寫成了現在的“子”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