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聲音申請商標是商業領域當中很常見的壹種商業行為,為聲音申請商標的作用無非是加強品牌保護,有利於品牌宣傳等等,而且商標的註冊也不僅僅是壹個logo這麽簡單,聲音也被納入了商標範圍內。
我認為為聲音申請商標是壹個情理之中的事情,畢竟像李佳琦這樣的帶貨達人聲音是極其有辨識度的,他的聲音有壹定宣傳價值,但是聲音註冊的結果卻出乎意料,他的聲音商標申請被否定了。
話題背景縱觀現在的網紅帶貨,李佳琦應該是屈指可數的大佬,可以說是把他的價值發揮到極致了,現在又想用聲音來註冊商標,李佳琦為所註冊的語音商標就是他的直播間裏經常喊的壹句口頭禪,那句極具激情與感染力的: Oh my god,買它買它。這樣壹句精彩的語音商標卻被否定了,並沒有通過審核,也正是因為如此這個話題也被廣泛討論,網友們很是不解。下面我們來看壹看什麽是聲音商標。
聲音商標是非傳統商標的壹種,與其他可以做為商標的要素(文字、數字、圖形、顏色等)壹樣要求具備能夠將壹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的基本功能,即必須具有顯著特征,便於消費者識別。 (引自百度百科。)
駁回申請的理由聲音商標的註冊並非大家想象的那麽簡單,不是說每個人隨便找壹句話錄下來就能夠去申請商標註冊的,其實這裏邊有個很嚴格的規定,包括李佳琦這次申請也是壹樣的,他需要經過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商標審理及審查指南等條款的綜合審定。
律師結合李佳琦所給出的聲音分析,認為李佳琪聲音申請商標不通過的原因是因為缺乏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