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中心屬於副處級單位,隸屬於地方國土資源部門,是國土局下屬的二級局。不動產登記
該中心主要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的登記工作。
記住工作的職責。其中,房產證可以由開發商辦理,也可以自行辦理。在辦理房產證之前
家庭要帶上身份證,房屋合同和房屋相關材料,需要先去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然後
以便進行產權登記的操作。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應當依法向申請人報告。
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持有房地產權屬證書,可以證明其在房地產權屬證書上登記。
權利持有者。權屬證書是證明產權的憑證。權屬證書也可以作為權利存在的證據,但不是確認。
主要依據。即使將權屬證書過戶給他人占有,如果登記內容沒有發生產權變更,產權也是原來的。
身體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