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攜帶的材料應有:
1.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
4.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代辦的話需要提供委托書以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