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部署,夜景設計應當符合城市和道路建築的功能特點。不同功能、特定環境、不同建築的街道和地段,應有不同的氛圍、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風格要求。城市環境景觀的要素包括自然物和人工建築,既有龐然大物,也有微縮小品,有的註重實用功能,有的突出裝飾和觀賞價值。
從過去註重功能到實用與美觀並重。今後要持續、規範、有計劃地實施和提高技術和藝術水平。應努力將城市照明項目納入能力建設項目的設計和建設中。在市政工程現代化、重點文物和舊街區改造、建築立面翻新等工作中,兩者可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