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在調查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發現,上述涉嫌侵權商品系由上海駝鑫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駝鑫公司)生產並銷售,使用的標識包括“駱駝”圖形以及“CAMAL”文字,與佛山駱駝公司在鞋服、皮具等商品上的註冊商標相同。
據佛山駱駝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經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調查了解,上海駝鑫公司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多個省市已開設了數十家“駱駝”專賣店,並長期將上述涉嫌侵權的文字、圖形使用在其店鋪裝潢及銷售的鞋服、皮具商品上,極大地侵犯了佛山駱駝公司的商標權,同時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
截至發稿時,長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已對上述涉案商鋪以商標侵權為由進行了查處,並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