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對相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披露和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求達到壹定效果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
律師函具有以下功能:
1,訴訟時效中斷
通過出具律師函,可以證明自己主張了權利,中斷訴訟時效,這也是律師函最重要的功能之壹。
2.債權請求權
通過訴訟主張債權,往往意味著高昂的時間和金錢成本,不利於雙方的持續合作;通過律師出具律師函,督促收受人及時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或交付財產,可以更便捷的方式幫助委托人追回所欠貨款、貸款等債權。
3、要求停止侵權行為。
如果收件人有任何侵權行為,如侵犯名譽權、商譽、侵犯商標等知識產權等。,可以通過發律師函要求他停止侵權。
4.終止合同的通知
合同壹方主張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另壹方,律師函是最典型的通知方式。
5.履行其他法定告知義務。
比如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訴訟抗辯權的行使、合同無效的通知、撤銷權的行使等。,所有當事人都有權通過律師函進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