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不用辦理營業執照,律師事務所持有的是司法行政機關下發的執業許可證,不是工商機關下發的執照。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3、設立人應當是具有壹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4、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先由舉辦人持本人身份證明(是合夥的,要合夥協議)向省級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由省級司法行政部門執業許可證,再持許可手續到工商局申請註冊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到稅務局申請稅務登記,到勞動局辦理用工登記,最後刻制公章,律師事務所即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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