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是指在九大類食品上註冊的“綠色食品”、“綠色食品”、綠色食品標誌圖形以及三者的組合等四種形式,並延伸到肥料等綠色食品相關產品。
綠色食品標誌商標作為特定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已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總局註冊,其商標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凡有條件生產“綠色食品”的單位和個人自願使用“綠色食品”標誌,應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檢測、評估、審核、認證等壹系列流程後,方可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標誌使用期限為3年,到期後必須重新檢測認證。這不僅有利於約束和規範企業的經濟行為,也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綠色食品商標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註冊有以下四種形式(AA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