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申請的好處之壹就是避免逐壹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註冊的繁瑣,因此它要求在提出申請時明確指定保護的締約方。如果該內容空缺,則前述目的根本無法達成,因此該申請很可能被下發不規範通知或者駁回。而後期指定是指商標獲得國際註冊後,商標註冊人就該國際註冊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務申請領土延伸至壹個或多個國家。
故,如前所述,初次申請未指定保護的締約方時是無法獲得國際註冊的,也就更不可能存在後期指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