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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傳統申請與PCT申請的比較

在國家申請提出後12個月內,根據巴黎公約的規定,向不同國家提出的申請可以要求優先權。由於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國家專利法,因此會出現以下問題:

-各種形式的要求

使用多種語言

-多次搜索

——多次宣傳

-對申請進行多次審查

-12個月所需的翻譯費和國費。

PCT制度:PCT國際申請應當在國家申請提出後65,438+02個月內提交,要求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完成國際階段程序後,將在30個月內進入PCT國家階段。

-正式要求

-國際搜索

-國際公告

-國際初步審查

-國際申請可以根據需要進入國家階段。

-所需的翻譯費和國家費可以在30個月內支付,並且只有在申請人希望繼續的情況下-PCT制度是專利申請制度,不是專利授權制度,不存在PCT專利。

-通過PCT提交國際申請的過程分為兩個階段。

-國際舞臺由以下部分組成

-提交國際申請

-國際搜索

-國際公告

-國際初步審查(根據申請人的要求)

-國家/地區階段:授予專利的決定完全由已經進入PCT國家/PCT地區階段的國家局或地區局做出。

-只有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通過PCT申請。

-設計和商標不能通過PCT保護。

-PCT和工業產權領域的其他國際公約,像巴黎公約壹樣,都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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