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前,考慮擬購買的商標含義及設計是否符合企業文化內涵,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是否契合自己的經營領域,如煙草類企業可以在尼斯分類第34類(煙草;煙具;火柴)上註冊的商標中進行選擇,要“有目的性”地購買,做到有的放矢。
(2)確認擬購買商標的有效性,需要對擬購買商標的狀態(是否有效)、權屬(出售商標壹方是否是商標權利人)、有無許可、質押(是否存在權利瑕疵)等進行核實。若商標經查詢後存在各種問題,諸如已過寬展期、商標被質押/許可,或者存在權利人隱瞞的其他權利瑕疵,則購買後,買方不但得不到想要的商標權利,反而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若擬購買的商標註冊已超過3年或者5年(對於海外商標而言,部分國家規定有5年使用免責期),則需要進壹步確認權利人是否有使用該商標,如有,則請對方提供相關的使用證據,避免因為未使用而面臨不使用撤銷的風險。
(3)確認商標權利人是否存在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標未壹同轉讓,若存在,則轉讓登記很可能會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不予核準。
(4)確認商標價格、簽署購買協議並準備相關的轉讓材料,確認商標轉讓和備案登記等手續的辦理以及相應費用的承擔。
(5)商標購買及轉讓完成後,要積極地使用並做好商標維護工作,使其發揮應有的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