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對於產品沒有標識的情況是屬於違法的,嚴重的話是要負壹定的刑事責任的,所以說生產產品還必須走正確的渠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九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