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美國商標註冊的有效期
1.1989年11月17日前的商標註冊和續展註冊有效期均為20;但1989年11月16日後的商標續展,其有效期為10年;
2.自商標修改法令生效後即1989年11月16日以後核準的商標註冊,註冊有效期改為10年,自註冊之日起算。每次續展的有效期亦為10年。
二、續展提交的期限
提交續展的時間為註冊期滿前半年至註冊期滿後3個月內,註冊期滿後的3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需支付罰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