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基礎
美國商標專用權的設立采用在先使用原則。商標只要投入商業使用,即使沒有註冊,也擁有商標專用權。如果發生商標專用權糾紛,美國專利局會裁定商標專用權屬於第壹個使用人。除在先使用原則外,下列條件也可以作為在美國申請商標註冊的依據:
(1)有意使用,即申請人在美國有真實的使用意圖。
(2)來源國的申請。雖然申請人已在其本國申請註冊,但未被批準註冊,他必須已獲得申請日和申請號。
(3)在原產國註冊是指在該國取得了商標註冊證。
(4)美國每個州都有商標立法權和商標的“州級註冊權”。所以收費不壹樣,有國家級的註冊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