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國人需提供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兩張壹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果是國有和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貧困戶。還需要攜帶失業證、失業人員優待證、特困證及其復印件,以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可以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委托其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委托機關應當公布受委托行政機關和受委托行政許可的內容。
委托行政機關負責監督受委托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受委托行政機關應當在委托範圍內,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