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招牌不備案是要罰款的,因為招牌的經營是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來經營的。如果不能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外經營,有些人就不按國家規定的範圍經營,有時會損害家庭和人民的利益,損害集體財產。如果他們不備案,他們有時會錯過,所以他們必須申請備案。
上門備案申請材料:
1。申請表(在窗口填寫)(招牌高度1。5米以內,如果靠近招牌,考慮到整體壹致性可以適當擡高,原則上不高於2米。新交付住宅區的商業街門高度以物業統壹備案高度為準);
2。營業執照(或名稱核準通知書)復印件(特許經營者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3。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負責人不能親自到場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4。門頭招牌改造前後彩色效果圖(打印)。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當年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並於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