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知識產權的規定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權利人對下列客體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作品;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法律規定的其他物品。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壹條為了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的發展與繁榮,根據憲法,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壹條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督促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