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商標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必須認定該商標為馳名商標,才能有效保護其合法權益。
第二,這個商標在相關人群中有壹定的知名度。
三、當事人已依法提出申請。
1.《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指出,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相關公眾包括與使用商標所標示的某種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生產商標所標示的商品或者提供商標所標示的服務的其他經營者、銷售者以及經銷渠道中涉及的相關人員。
“馳名商標”起源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馳名商標制度是根據國際國內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為充分保護馳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而創設的,其目的是合理保護相關商標的所有權,維護公平競爭,制止對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馳名商標可以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幫助企業鞏固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抵禦惡意搶註、不同商品近似商標的影響等壹系列問題。因此,中國企業紛紛申請將其商標認定為馳名商標。
所謂馳名商標是相對於所涉及的侵權糾紛而言的,其作為馳名商標受到保護的效力也有壹定的範圍和強度。在本次糾紛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並不意味著在其他侵權糾紛中享受馳名商標的待遇。並不意味著它們在任何時候和範圍內都受到保護。
我國目前實行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均可認可的雙軌制,但前提是當事人提出申請或請求,且申請或請求必須基於相關權益受損。馳名商標的保護也不同於普通商標,僅限於相同或類似的商品。馳名商標是跨類別保護的。只要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其他企業不得在其任何商品上使用該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