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過程中也存在許多風險。事實上,商標撤銷就是其中之壹。許多人認為商標轉讓沒有這樣的問題。接下來,八戒知產商標網將向您解釋當商標轉讓遭遇撤銷時會發生什麽。
商標撤三是指連續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銷的情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商標所有人應當在兩個月內向國家商標局直接提供使用該商標的證據。
在商標交易中,受讓人的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的,競爭對手有可能提出撤三申請。
商標轉讓公告收到撤三通知的,撤三的期限應當早於受讓人實際取得商標權的日期。換言之,受讓人需要提供商標使用的證據,否則商標權將被撤銷。
但是,在此期間,受讓人沒有取得商標專用權,當然不能提供使用證明,在這種情況下,受讓人必須承擔被撤銷商標的後果。新買的商標壹被授予專有權就被撤銷了,所以這筆錢不值得。
因此,並非所有商標都能在商標轉讓中成功轉讓。建議商標受讓人在商標交易前應當清楚地知道註冊商標的狀況,是否有三年未使用的證據。三年未使用的商標,建議商標受讓人不要購買,以免造成金錢和商標損失。